2.5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


2.5.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满足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GB 50010-2010第8.5.1条的要求。应注意因混凝土强度等级偏高时脆性特征更为明显,故规定当混凝土等级为C60以上时,最小配筋率上调0.1%。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GB 50010-2010已将受力钢筋的强度由335N/mm²提高到400~500N/mm²,而板类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一般都不高,配筋基本全都由配筋率限值来控制,对此类情况的最小配筋率限值由老规范的0.20%改为0.15%。
2.5.2 抗震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满足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 50011-2010和《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》JGJ 3-2010的有关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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